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做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决定指出:经查,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据此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予以取缔。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