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

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做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决定指出:经查,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据此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予以取缔。 
  近年来,一个名为法轮功的组织,在一个所谓大师李洪志的鼓动下进行了许多非法活动,迷惑了许多朴实善良的人民群众。给许多受骗上当的人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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