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办班了,赚钱的胃口更大了:他开班"传功",一张"听课证"就卖50多元。
通过组织销售非法出版物获暴利,是李洪志最得意的一种敛财手段。从1992年开始,李洪志就雇人将自己的邪说编制成各种形式的出版物,在全国各地非法制作和出售。截至1999年底,已查明的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向全国"法轮功"组织发行和""法轮功"企业经营的书籍达1057万册、音像制品500万盘(盒)、图片129万张(幅),总销售额达1.61亿元,非法获利4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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