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5日星期四

仅仅就理论理,这好像没问题;"带着有病的身体……修炼不了",这也姑且认为它能成立。可接下来却是"我要给你净化身体",显然"净化身体"之目的是让被净化者不再"带着有病的身体"从而可以"修炼"。试问,"净化身体"是不是治病,能不能治病?如果"不是、不能",那被净化者仍然有病,还是不能修炼,这"净化身体"又有什么用?如果"是、能",不就否定了"不讲治病……也不治病"吗?李洪志自知前后矛盾,故企图用"净化身体"来蒙混过关,但只要稍知什么是"换词不换义"这一逻辑常识者决不会上当!

  剖析二:"净化身体只局限在真正来学功的人,真正来学法的人",是说配额有限;强调别人如果"放不下那个心"、"放不下那个病"便"无能为力",是提出条件;这两点孤立地看,还都能勉强成立(姑且不管其是否具有"欺诈性揽客广告"的意味)。可与"为什么呢"后面的内容一联系,就露馅儿了:既然业债必还是宇宙之理,既然"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动它……也不能够随便任意去做,否则,就等于在做坏事",那么,李洪志承诺可以给真正来学功、学法的人"净化身体"以促成其"修炼得了",是不是违背"宇宙之理"呢?是做好事还是做坏事呢?我敢断言,李洪志回答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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