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揭发李洪志在办班中,向学员说过"有一个人脑袋里长了个大瘤子,他(她)向我捐赠4000元,这个大瘤子就没有了",十分露骨地索"捐",而且是狮子大开口。逃到国外后,利用演出、办校等名义向西方反华势力献媚,将卖不出去的神韵戏票派发给弟子,师父和"法轮功"上层分子则纳入腰包。李洪志敛财术的道德词典中,有两个关键词,那就是"贪婪"和"虚伪"。说什么"教功不收费",据不完全统计,仅1993年和1994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8300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9000元,共计1217300元。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说是免费,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53元,净收入达20万元。这就是李洪志的"富而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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