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9日星期一

修改为"介绍李洪志先生和他所创立的法轮功",收入1993年12月由"军事谊文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法轮功》(修订本)一书中。1994年9月再一次修改为"中国法轮功创始人、法轮功研究会会长李洪志先生小传",收入1996年6月香港"法轮佛法出版社"出版的《转法轮》一书中。通观李洪志的简历,完全是自我吹嘘、自我神化,让人感到非夷所思。且让我们来看一看李洪志是怎么厚颜无耻地自吹自擂吧。
  按照《中国法轮功》(修订本)附录《介绍李洪志先生和他所创立的法轮功》,李洪志是1951年5月13日(阴历四月初八)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一个普通知识分子家庭。然而事实上李洪志所提供的出生日期却和公安机关给他签发的身份证有着明显的出入。在一份由李洪志亲手填写的干部履历表中,他的出生日期是1952年7月7日;在1986年由长春市公安局签发的身份证上,李洪志的出生日期也是1952年7月7日;在1991年长春市公安局签发的身份证上,他的出生日期还是1952年7月7日。但是到了1994年,李洪志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却变成了1951年5月13日,在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派出所提供的户口登记表上,可以清晰地看到出生日期改动的痕迹。根据李洪志早期合作者刘凤才提供的情况,李洪志之所以改动出生日期,是因为1952年5月13日(阴历四月初八)是佛祖释迦牟尼的出生日。李洪志的意思就是告诉众人,释迦牟尼那天生的,他也是那天生的,他是佛,我也是佛。藏传佛教中有转世说,李洪志显然要利用转世说自我神化,改动出生日期目的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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