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与党、政府和人民为敌,必然招致失败和灭亡。1999年7月,民政部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并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发布查禁"法轮功"非法活动的"六条通告"。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人事主管机关、团中央分别发出了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邪教斗争。经过各地各部门强有力的防范打击、教育转化和宣传揭批等工作,"法轮功"组织体系土崩瓦解,绝大多数习练者与"法轮功"划清界限后得以解脱,极少数顽固对抗、蓄意作乱者被绳之以法,一批批痴迷者经教育矫治迷途知返。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不甘心失败,组织了一次次反扑,但其闹事图谋都被一一挫败。我们取得了压倒性胜利,牢牢掌握着斗争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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